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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规划
您必须知道的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资讯
为了鉴定是否需要在马来西亚缴纳所得税,您首先必须定您的税务居民身份和应课税收入金额,然后代入累进税率。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的要点包括:
- 在2020评估年度中,居民的应课税收入是按0%至30%的累进税率征税。非居民需要就某些类型的收入缴纳预扣税。其他收入的税率为30%。
- 居民和非居民只需就在马来西亚赚取的收入纳税。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汇款到马来西亚的外国收入无须缴纳所得税。
- 税收规则取决于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
- 所得税是以年份来计算,纳税年度又称为评估年度(YA),是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欲知关于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详情,请参阅所得税税率。
以下与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有关的关键日期。
- 雇主将表格EA交给员工的日期不可迟于隔年2月的最后一天
- 没有经营业务者(通常是指员工)提交表格BE、BT、M、MT的截止日期为隔年4月30日
- 有经营业务者(如独资经营者)提交表格B的截止日期为by 隔年6月30日
- 有经营业务者(如独资经营者)提交表格B的截止日期为隔年6月30日
雇主的责任
表格CP22 | 新员工到任通知 – 雇主必须在新员工到任后一个月内通过表格CP22通知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新员工到任一事。 |
表格 CP 22A | 停止雇佣 – 雇主必须在停止雇用一名员工前至少30天通过表格CP22A通知IRB停止雇用员工一事,除非该名员工必须缴纳每月扣税(MTD)且税款已由雇主扣除,或是该名员工的收入低于MTD的最低金额且雇主知道他将在马来西亚的其他地方工作。 |
表格 CP21 | 离开马来西亚超过3个月 – 雇主必须通过表格CP21通知IRB一名员工(大部分案例是外籍人士)将离开马来西亚超过3个月。在IRB收到表格CP21后90天或该名已经/即将停止工作的员工收到清税函(以较早者为准)之前,雇主必须从对该名员工的欠款中预扣税款。当员工收到列出未缴税款(如有)的清税函后,雇主便可以发放之前预扣的款项。 |
表格 E | 雇主必须在隔年3月31日之前向员工提供列出员工收入的表格E。 |
表格 EA | 雇主必须在隔年2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向员工提供薪酬表(表格EA),让员工能申报个人所得税。表格EA不需要提交给IRB。 |
*每月扣税(MTD)制度
每月扣税制度涵盖了就业收入的预扣税。
根据每月扣税规则,雇主的责任如下:
- 根据每月扣税规则或电脑化计算法,每月或在相关月份从员工薪酬中扣除税款,并支付给内陆税收局。
- 根据每月扣税规则第4条文的规定,从员工薪酬中扣除额外费用。
- 在每月15日或之前向内陆税收局支付所扣除或应于上一月份从员工薪酬中扣除的税款。
- 支付每月扣税/额外扣款时,在申报表(表格CP39/CP39A)中提供完整和准确的员工资料。
- 根据每月扣税规则,在从员工薪酬中扣款后7年内,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 告知每名员工以下职责:
- 向雇主提交TP3表格,以告知本年度前雇主的资料。
- 如果员工希望在相关月份申请扣税和退税,则向雇主提交TP1表格。扣税和退税将在雇主批准的情况下进行。
- 如果员工希望将实物福利(BIK)和住宿价值(VOLA)充作月薪的一部分,以确定每月扣税额,则向雇主提交TP2表格申请批准。
- 根据每月扣税规则,在评估年度结束后7年内,妥善保管所有与扣税申请有关的收据。
- 提供完整和准确的个人资料,并在个人资料出现更动时通知雇主。
- 以规定的形式提供与自身纳税义务有关的正确资料,若没有这么做,将构成犯罪。
欲知每月扣税制度的更多详情,请参阅www.hasil.gov.my
马来西亚颁布了新的法律条款,修改了每月扣税制度中“薪酬”的定义。雇主应该意识到,一些需要在马来西亚缴纳所得税的员工的合规责任已发生变化。欲知更多详情,请参阅每月扣税规则的重要更改。
员工/独资企业/自雇人士的责任
表格类型 | 类别 | 提交截止日期 |
表格BE | 没有经营业务的居民 | 隔年4月30日 |
表格BT | 居民个人(知识工作者/专家) | |
表格M | 非居民个人 | |
表格MT | 非居民个人(知识工作者/专家) | |
表格M | 非居民个人(有营业收入) | 隔年6月30日 |
表格MT | 非居民个人(有营业收入的知识工作者/专家) | |
表格B | 有经营业务的居民个人 | |
表格P | 合伙企业 |
您可以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纳税申报表:
- 电子报税:
- 您可以通过ezHASiL电子报税在线提交纳税申报表。电子报税系统方便、快捷、准确,能在您输入收入、扣税额、减税额和退税额后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 您也可以使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在线提交纳税申报表。您可以使用有支援的设备,如iPhone和iPad(iOS 4.0及以上版本)、安卓手机和平板电脑(安卓2.2及以上版本)、黑莓手机(OS 6及以上版本)和Playbook、Windows手机(7.0及以上版本)和Mango手机(7.5)浏览mlatihan.hasil.gov.my。
- 一般来说,内陆税收局会将电子报税的截止日期延后两个星期,以鼓励更多人在线提交纳税申报表。为确保您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纳税申报表,请务必在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www.hasil.gov.my查看当前评估年度的报税截止日期。
- 如果内陆税收局没有在电子报税截止后90天内或手动报税截止后120天内处理退税,则必须支付利息给纳税人。因此,以电子方式报税意味着您可以更快获得退税。
- 请参阅ezHASiL统一界面用户手册。
- 如果您尚未注册税务档案,您可以在离您最近的或任何一间内陆税收局分局注册,或是通过e-Daftar在线注册。请点击此处了解个人税务注册的详情。
- 使用纸本纳税申报表报税:
- 如果您之前是使用纸本纳税申报表报税,您应该会在提交截止日期前两个月收到内陆税收局邮寄过来的纳税申报表。
- 如果您没有收到纸本纳税申报表,您可以在任何一间内陆税收局分局索取表格,或从内陆税收局网站列印表格。只有马来文版的表格可用于报税,而且必须符合内陆税收局规定的列印要求。
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
问题1:马来西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案1:一般来说,从2020评估年度开始,居民个人的收入是按0%至30%的累进税率征税。非居民需要就某些类型的收入缴纳预扣税。其他收入的税率为30%,没有个人减免。这里提供了详细说明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累进税率的图表。
从2010评估年度开始,作为知识工作者并居住在特定地区(马来西亚依斯干达特区)、且与从事指定活动者(即绿色科技、生物科技、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创意产业、金融咨询、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和旅游业)一起工作的个人,其应课税收入将按15%的税率征税(适用于200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马来西亚依斯干达特区申请及就业的知识工作者)。但是,知识工作者必须获得财政部的批准,才能享有15%的税率。
从2012评估年度开始,在专才回流计划下获批的个人的就业收入将按15%的税率征税。根据负责专才回流计划的机构——大马人才机构网站的资料,获得特许的个人可以选择按其他税率而非15%纳税,期限为5年。
问题2:谁有责任在马来西亚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案2:一般上,所有应纳税居民都应该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通常,只要个人的每月净收入(扣除公积金后)是3,141令吉或以上后,或已经结婚但是配偶没有工作的人士的每月净收入(扣除公积金后)是4,001令吉或以上,就有纳税义务。
如果非居民在马来西亚工作超过60天,也有责任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此外,如果非居民个人在马来西亚连续工作超过60天,并且连续两个时期重叠,或者连续重叠的时期与另一个或多个时期超过60天,也要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如果您是公司董事、公开表演艺人或在马来西亚从事专业工作,则该60天规则不适用。
问题3:如何鉴定一个人的马来西亚税务居民身份?
答案3:一个人是否为马来西亚税务居民取决于该名人士在大马的居留天数。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于基准年内在大马的总居留天数为182天或以上,则为该纳税年度的税务居民。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一个人也有资格成为特定评估年度的税务居民:
- 于基准年内在马来西亚居留少于182天,而该期间与相邻的一年中该名人士在大马居留的另一段连续182天或以上的期间(以下称为此期间)有关联。如果该名人士因服务事宜、参加会议或研讨会、为与马来西亚的服务有关的研习出国深造、自身或任何直系亲属健康欠佳、不超过14天的社会访问而暂时离开马来西亚,但在出国之前和之后都身处大马,则他出国的日子也被视为此期间或该期间的一部分(视情况而定)。
- 于基准年内在马来西亚居留90天或以上,并且于前4年中有3年在马来西亚居留至少90天。
- 如果已连续3年居住在马来西亚,并且在接下来的一年也会继续居留,则将成为该年度的税务居民。
问题4:我是公司董事,在马来西亚的税率会否有所不同?
答案4:马来西亚的居民/非居民董事适用一般的税收规则,但一些免税优惠不适用于受控公司(公司成员不超过50人,并且依第139条文所述的方式,被不超过5人控制)的董事。
一般来说,公司董事有两种领取就业收入的选项,即董事工资(需缴纳公积金)或董事费(无需缴纳公积金)。请注意,董事费通常只有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才能支付,并且会在收到该笔付款的评估年度被征税。
问题5:我已收到公司支付的董事费,何时应该申报这笔收入?
答案5:董事费应该在董事收到付款当年被评估。
问题6:我收到了公司的实物福利(例如公司为我支付住宿费),这会否对我产生税务影响?
答案6:是的,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许多福利都是按较低的税率征税。详情请参阅公共规则第3/2013号实物福利。
问题7:马来西亚会否对员工从国外收到的收入征税?
答案7:一般来说,个人从国外收到的收入不需在马来西亚缴纳所得税。但是,如果您的收入是在马来西亚赚取或累积,那么无论是在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或雇主所在的位置支付,都需要纳税。
此外,如果到国外就职是您在马来西亚的工作的附带条件,也就是说出国公干是您的工作的一部分,那么您的国外就业收入将被征收所得税。
问题8:如果我在马来西亚境外工作超过半年,我会否被视为马来西亚的税务居民?
答案8:由于到国外就职是您在马来西亚的工作的附带条件(假设您持有有效的马来西亚工作准证),也就是说出国公干是您的工作的一部分,因此您可能会被视为马来西亚居民及被征税。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于一个日历年内在马来西亚居住至少183天,则会被视为马来西亚税务居民。
问题9:我是否需要就马来西亚公司支付给我的股息收入纳税?
答案9:一般来说,以下类型的股息可在马来西亚豁免纳税:
- 马来西亚公司支付给股东的股息—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所有公司都采用单一制度,股东所收到的所有股息可豁免纳税。
- 在马来西亚收到的外国股息—个人从国外收到的收入不需在马来西亚缴纳所得税。
问题10:非马来西亚籍员工被调派到集团的国外子公司工作时,是否需要向内陆税收局(IRB)申请清税函?
答案10:雇主有义务通知内陆税收局一名员工将离开马来西亚超过3个月,即在该名员工的预计离境日期或离职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前至少30天将表格CP21连同该名员工的出入马来西亚时间表和护照提交给内陆税收局,以便当局验证其居民身份。
内陆税收局收到表格CP21后,会向该名员工发出纳税申报表,以便对方在离开马来西亚之前提交最近一年的纳税申报表。员工提交纳税申报表后,内陆税收局会发出一份清税函,列出对方的未缴税款和离境日期。在内陆税收局收到表格CP21后90天或该名已经/即将停止工作的员工收到清税函之前,雇主必须从对该名员工的欠款中预扣税款。
如果员工是因培训或商业目的(不包括到国外就职)而离开马来西亚,则无需申请清税函。关于马来西亚籍员工调派国外的税务详情,请参阅公共规则第1/2011号。
问题11:支付给董事的收入是否必须缴纳预扣税?
答案11:根据一般规则,所有员工(无论是本地或外籍员工)都必须遵守所得税扣缴规定(PAYE)。在每月扣税(MTD)制度下,雇主必须每月从员工薪酬中扣除税款。
问题12:马来西亚注册公司能否支付未扣除预扣税的董事费给非居民董事?
答案12:不行,董事费必须在董事收到付款当年被评估,但雇主必须在支付董事费当月扣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