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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设立公司的常见问题解答

设立公司的程序

私人有限公司是马来西亚最普遍的商业实体。公司和股东的法律责任分开。对公司的债务和损失,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名字会加上“Sdn Bhd”字眼(在马来文是有限公司的意思)。

设立公司的常见问题解答

欲知更多详情,请参阅独资企业vs 有限合伙企业(LLP) vs普通合伙企业 vs 公司。 或您可以发电邮到 info@3ecpa.com.my向我们提出您的疑问,我们将在24小时内及时回复您。

  1. 填写在线注册表格/ 发送所需的资料给我们[提议的公司名称、设立新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所有董事和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本、所有董事的最新住址以及能证明住址的水电费单据(如果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同)、缴足资本资料(最低RM2或最高RM2,500)、每位股东的持股巴仙率],电邮至info@3ecpa.com.my
  2. 我们将检查公司名是否可用,并在24小时内回复您。
  3. 收到信息并确认公司名字,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报价单以便付款。收到您的付款后,我们将保留你所要的公司名。
  4. 一旦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批准了公司名,我们将准备完整的注册文件。
  5. 所有董事和股东在3E会计办公室签署文件。
  6. 签署了文件后,我们将继续为您向公司与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
  7.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将发布公司注册通知。
  8. 公司成立后,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所有相关文件以供记录。

成立私人有限公司(’Sendirian Berhad’或’Sdn.Bhd’字眼与公司名连在一起)的要求是:

  1. 至少有一人认购公司股份(公司法令第14条文);
  2. 至少一名常驻本地董事(第122条文);以及
  3. 公司秘书可以是:
  • 由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规定的专业机构成员;或
  • 由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发出执照的个人

要注册公司,您要电邮至info@3ecpa.com.my,向我们提交以下资料。或您可以填写在线注册表格并发送给我们。

  • 拟议的公司名
  • 所设立的新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
  • 所有董事和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本
  • 所有董事的最新住址,并附上水电费单等以证明地址(如果地址与身份证的资料不同)
  • 缴足资本的资料(最低RM1或最高RM2,500)
  • 每位股东的持股比例。

为履行“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TFA)中的“了解您的客户(Know Your Client”)要求,我们需要您公司的所有董事/股东到3E会计办公室签署注册公司的相关文件。除了AMLATFA的要求外,因为3E会计是公司组织章程大纲(MA)的签名见证人,所以我们需要您们在场,并且申报表(declaration form)需要通过监誓员认证。

3E会计将无法为您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MA)以及声明表(48A表格)签名做见证人

股东/董事需要有另一个人作为见证人,并在其所在地与监誓员一起认证申报表(亲自前往宣誓办公室进行见证),然后要快递将所有已签署的公司注册文件真本寄到3E会计以让我们提交注册。

根据3E Accounting过去与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接触的经验,整个注册过程将在董事和股东在3E会计办公室签署注册文件之日起的5至10个工作日 内完成。

话虽如此,请注意,完成注册所需的时间,将根据所呈交的资料和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定,并且还要看SSM的MyCoID在线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您的马来西亚公司完成注册后,就可以立即开展业务。但是有的事务可能您还需要去执行:

  • 开设银行户头
  • 如果您的企业需要有一个或多个营业执照,您就先要获得相关执照才能开始营业
  • 如有必要,注册消费税(GST)。除非您的年营业额超过RM500,000,否则并不强制您的公司注册消费税。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帮助您注册消费税
  • 如果您打算雇用当地雇员(马来西亚公民和/或永久居民),您需要开设公积金(EPF)账户,并按所定的百分比,每月将薪资部分贡献到公积金。更多详细资讯可浏览更多详细资讯可浏览公积金(EPF)网站。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帮助您注册公司的雇员公积金帐户,并管理您的员工发薪事务。
  • 您需要决定公司的财政年结束日,可以是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8个月内的任何日期。您需要根据马来西亚会计标准,跟进您的收入和支出(簿记)。我们可以根据交易量以按周、按月、按季或按年提供a href=”/?page_id=35702″>簿记服务。

详细了解公司合规要求

3E会计的公司设立服务

仅RM1600,3E会计就可以帮助您在马来西亚注册新公司,以及免费一年秘书服务。这是吉隆坡、雪兰莪和马来西亚最佳和最有效率的公司注册服务,我们承诺没有隐藏的成本和不明的附加费。请参阅以下资讯以解更多详情!

标准的马来西亚公司注册服务配套内容:-

  • 为注册马来西亚公司进行无限次名字搜索以确认是否可采用拟议的公司名
  • 可以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保留公司名两次
  • 应用公司名的批准函
  • 缴足资本- RM1至RM1,000
  • 注册费为RM1,000,应付于SSM注册
  • 注册后向SSM提交表格
  • 为第一届董事局会议准备决议
  • 为开设公司的银行户头准备方案(可免费帮助开设最多2个银行户头)
  • 准备2份经核实的公司注册文件副本
  • 免费注册咨询和咨询服务
  • 来自四大会计机构背景的税务总监免费为您提供税务规划和消费税建议
  • 免费1年“.com”域名注册。
  • 若要设立的马来西亚公司有超过2名董事和股东(个人/实体),每人/实体额外收取RM100费用。
  • 在设立马来西亚公司收费透明

我们的秘书服务配套包括以下内容: –

  • 由我们合格的专业人员(马来西亚人)担任公司秘书
  • 安全保管公司的印章(如有)
  • 保存会议记录和注册文件
  • 提供有关秘书/法定/合规/会计/税务/消费税等事宜的建议
  • 监督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要求,特别是公司法令和所得税法令条例。并通过电子邮件定期跟进合规事宜
  • 注册办公室地址的服务包括:
    • 可根据要求提供声明信函
    • 根据要求提供免费扫描信函服务
    • 通过电子邮件免费提供每日信件/包裹通知
    •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6点,可亲临收集邮件和包裹(无手续费)
    • 收取普通邮件、航空信件、包裹(3公斤以下)或挂号信*
    • 每日/每周/每月邮件转发/快递安排到本地/海外地址(每次转发需支付1令吉的服务费)

对于不同的执照或雇用申请,有不同的授权和缴足资本要求。。更多详情,请参阅“ 雇用外籍员工的公司缴足资本要求”。

*任何大件物品/包裹(特别是超过3公斤)发送到注册办公地址必须先获得批准。将征收每日手续费和仓储费。

**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CA 2016),公司章程是一个选项,如果贵公司有兴趣采用我们的标准章程,收费是RM400,其中包括印花费(RM200)。定制公司章程则有额外收费。我们的标准章程中包含的特别条款如下: –

  • 由大多数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根据CA 2016的要求是由所有董事签署)
  • 采用印章(在客户购买房产时可派上用场)
  • 成员会议的地点可能不在马来西亚举行(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会议是必须在马来西亚举行))

***您可以添RM100费用增加一个公司印章。(法律不再要求公司一定要有印章)

****您可以添RM50费用增加一个橡皮图章。

3E会计不认为一种配套能适用于所有客户。所以,请致电+603 2733 863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3ecpa.com.my与我们联系,以讨论我们该如何为您提供协助。

3E会计的服务费表完全透明 – 绝对没有隐藏的收费。如果有服务机构没有向您公布费用,则不值得信赖。更多有关的详细资讯,请参阅标准公司注册服务报价

3E的公司注册服务收费,在提供高素质服务的业界同行里,是属于收费最低的一家。我们的标准公司注册配套为有基本要求的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我们为法定要求的48A申报表做监誓员、做第一届董事会会议记录、做银行开设户头方案(最多2个账户)、印刷和文具费、往返公司委员会SSM的车马费、电话、传真、快递等,均不收取额外费用。

公司注册是通过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的MyCOID在线系统完成,需要预先支付注册费用(每个名称搜索 RM30、授权资本达RM400,000的注册费是RM1,000、公司组织章程印花税RM200)。

这意味着3E会计需要在开始工作之前就要付款给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因此服务条款表明客户在确认聘用后就需付款。

3E的公司注册服务收费,在提供高素质服务的业界同行里,是属于收费最低的一家。我们的标准公司注册配套为有基本要求的企业提供全面服务。 3E会计的服务费用表是完全透明的 – 绝对没有隐藏费用/额外费用。

您已了解到,我们的大部分收费都是用来支付公司委员会(SSM)(每个名称搜索 RM30、授权资本达RM400,000的注册费是RM1,000、公司组织章程印花税RM200),3E会计的赚副很小。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方面的投资,我们能够实现显着的成本效益,而我们已将这些省下的成本转嫁于我们的客户。

鉴于上述情况,3E几乎不可能再给更多折扣,但我们的团队会致力提供超越您期望的优质和高效服务。

公司法令第139条文要求每家公司都应有一名或多名秘书,每名秘书均是成年自然人,马来西亚是他们的主要或唯一居住地。此外,公司的第一任秘书应在公司的章程中列出。

这意味着您需要指定3E作为贵公司的第一任秘书,以便我们协助您成立公司。因此,我们要求提前收取一年的秘书服务费。

任何与3E的合作,都取决于我们的客户验收/尽职调查程序是否令人满意。客户必须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便我们执行客户验收/尽职调查程序。秘书协议必须由公司代表/董事签署,以确认对服务范围、双方责任,以及服务条款和条件的理解、同意和接受。

如果在任何适用的个别限制下,服务被视为不容许,我们保留终止服务的权利,客户需同意免除我们的任何义务并立即生效。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得承担任何可能导致我们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条例或法规或违法我们的专业标准的服务责任。

董事

i. 自然人。

ii. 年龄18岁及以上。

iii. 他或她不是破产人士,也没有被定罪和监禁。

iv. 任何年满70岁的人不得被委任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董事,除非在股东大会上得到至少75%股东的批准。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22(1)条文,公司必须至少有一(1)名董事是主要居住在马来西亚,或马来西亚是其唯一居住地。这项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在马来西亚有一个联系点并且是为了执法目的。(3E的名义董事服务可以帮助您达到这些要求)

但是,董事局能委任的最高董事人数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例如,董事人数不得少于1人,不得超过9人)。

  • 董事要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管理公司业务
  • 披露合同、财产、办公室等的利益。
  • 一般义务是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35条文进行披露。
  • 任何资料更变(例如地址更变、辞职等)
  • 遵守所有公司合规要求

任何年满18岁的人士均可获委任为董事,然而,在任何人获委任为董事之前,他必须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提交声明(表格48A),声明他并无以下会被取消董事资格的问题:

  • 是一名未获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士;
  • 被判犯有罪行(无论是在马来西亚境内还是境外)
  • 在紧接本声明日期之前的五年内因上述任何违法行为而被监禁
  • 他同意担任公司董事

所以,外国人是可以被任命为董事的,前提是他没有不符合担任董事的资格,并且公司符合1965年公司法令第122(1)条文的要求,公司必须至少有两(2)名董事主要在马来西亚居住或马来西亚是其唯一的居住地。一家公司的最高董事人数必须符合其公司章程所述(一般最多为9名董事)。

请注意,如果一名外国人的主要居住地或唯一居住地是在马来西亚,例如他在马来西亚有工作准证或永久居留证,那么该外国人可以被视为当地常驻董事(居民董事)。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22(1)条文,公司必须至少有两(2)名董事主要在马来西亚居住或马来西亚是其唯一的居住地。这项居住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在马来西亚有一个联系点并且为了执行目的。

一般来说,马来西亚居民是指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有工作准证的人。

股东和股本

  1. 年龄18岁及以上。
  2. 他或她不是破产人士,也没有被定罪和监禁。

关于未成年人(即未满18岁的人)是否能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虽然公司法令没有提及此事,但根据1950年合同法令第11条文,禁止未成年人签合约,已被视为未成年人是否能持有公司股份的解释。

股东(也称为会员)通过拥有股份来拥有公司,即公司的持有人,而董事则是由股东委任以管理公司的人。虽然角色完全不同,但是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这两个职位(董事和股东都是同一群人),或者也可以由不同的人履行这些职责。

董事

  • 也称为公司人员。
  • 也可以是股东。
  • 由股东酌情委任于公司。
  • 根据公司法令和公司章程,负责合法和道德地管理公司。
  • 在其权力范围内经营企业。
  • 帮助企业成功,以期为公司及其股东赚取利润和获益。
  • 可以领取薪水和股利。
  • 他们的权利和权力由股东决定
  • 有法律责任确保公司遵守所有合规要求,例如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真实和公平的年度账目、年度报表和公司纳税申报表,并确保按时缴付所有应付税款。
  • 如果他们不称职,有“不恰当”的行为或以任何方式违反他们的合约,则可以被革除和取消资格。
  • 如果他们未能履行其法律责任和义务,则要承担个人责任并受到起诉。
  • 通常被授权在公司发行和转让股份,但这取决于公司章程。

 

股东

  • 也称为成员。第一批股东被称为认购者。
  • 可以是自然人或团体。
  • 透过持有股份,部分或完全拥有一家公司。
  • 责任仅限于其股权面值。如果公司承担任何债务,他们的责任仅限于股权分量。
  • 也可以是董事。
  • 不参与公司的日常业务,除非他们也是董事。
  • 有权委任和罢免董事和公司秘书。
  • 可以决定公司董事所拥有的权力和权利。
  • 其持有权比例取决于持有的股份、价值和类别。
  • 他们的投票权、资本权和鼓励权取决于其股份所定明的详情。
  • 决定重大事宜,例如更改公司名称或结构、投资机会、发行股票、任命审计师检查账目、任命或罢免董事、更改董事职权、更改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
  • 如果公司清盘,通常有权获得盈余资本。

法定要求最少要有一(1)名股东。

虽然公司的日常管理是公司董事局的责任,但股东可以通过行使其所拥有的权利和权力来发挥显著间接的影响。他们的权利受到1965年公司法令、组织章程大纲和股东协议的约束。

  • 股东大会的权利 – 可以就决议发表意见并投票
  • 投票选出董事
  • 选择出售其股权
  • 有权获得股利
  • 有权限制公司采取越权行为
  • 有权批准公司更改名字
  • 有权挑战更动条款
  • 有权确保遵守公司组织章程大纲
  • 有权收到财务报表副本
  • 有权任命和罢免审计员
  • 有权在清盘时拿回资本
  • 有权召集会议
  • 有权委任代理
  • 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司提供公司所持资料(如果公司拒绝,有权向法院提出上诉)
  • 有权检查法定记录[成员登记册、会议记录、董事、经理及秘书的登记册]

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的股东不对公司的义务(债务)承担责任。股东的债务仅限于他在清盘时所持股份的未付款项。

授权资本也称为注册资本或名义资本。它是公司已发行和已缴足资本的最高股本金额。

每股已发行或配发的股权,按面值全额支付的数额称为缴足资本。根据公司法令,私人有限公司法定的授权资本最低要求是RM400,000,而缴足资本最少RM2(根据特定许可、营业执照、许可证或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注册要求而有所不同)。

已发行股本必须在公司成立后立即支付。因此3E的标准公司注册配套仅适合从RM1到RM1,000的缴足资本。这是所能接受的最大面额现金付款,且不用证明。

如果缴足资本预期会超过RM1,000,建议客户先按最低法定缴足资本 RM1设立公司,在开设银行账户后,才将增加缴足资本到户头,以便股东可以提供付款证明 。

缴足资本是股东支付公司以认购股权的款项。这些资金可花在任何公司费用上,包括偿还所有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已全额支付所认购的股份,则个人股东不承担任何个人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全额支付买股权的款项,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对差额负个人责任。

这并没有锁定期。您可以立即开始使用该笔资金以满足公司所需。

公司秘书

  • 第139(1)条文要求每家公司至少有一名秘书的主要地或唯一居住地在马来西亚。 (请参阅“3E的秘书服务成本效益”)
  • 除非有以下资格否则不能担任公司秘书:
  • 专业团体的成员;
  • 马来西亚特许秘书和行政人员协会(MAICSA)
  • 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MIA)
  • 马来西亚注册会计师协会(MICPA)
  • 马来西亚律师
  • 沙巴法律协会
  • 砂拉越律师协会
  • 马来西亚公司秘书协会(MACS);或
  • 他获得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的执照(LS)
  • 如果有下列情况则将被取消担任秘书的资格:
  • 他是一名未获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士
  • 被定罪,无论是否在马来西亚境内犯下罪行:
    • 与公司的晋升、组建和管理有关;
    • 因欺诈或不诚实而被判入狱3个月或以上
  • 他不再是相关机构的成员(在LS执照情况下)
  • 他不再是指定机构签发有效执照的持有人

i. 明白并能解释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中的条款

ii. 维护法定登记册 – 维护和更新登记册

iii. 如公司有任何更动,负责提交必要的表格和文件给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

iv. 确保遵守1965年公司法令

v. 与股东接洽

vi. 处理所有涉及公司经营的文书工作、法定文件和程序事宜。

vii.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要求在时限内提交经过审核的账目和年度申报

viii. 保护公司的资产(公司的法定登记册)

ix. 监督并安排以让股东和其他人检查公司的某些法定登记册

公司名字

为公司取名时要考虑以下几项原则和特点: –

  • 公司名应采用正确的语文和拼写;
  • 如果名字中包含除了马来语或英语以外的单词,则必须提供此类单词的含义;
  • 不是亵渎神灵或可能冒犯公众的名字;
  • 不与宗教元素相似的名字;
  • 某些非一般的名称,例如“Attempt Bhd。”或“Beautiful Sdn.Bhd。
  • 如果以个人姓名为公司取名,则该名字应来自公司组织章程大纲中指定的董事姓名。但是,如果采用的名字是董事直系亲属的姓名,例如孩子、父亲、妻子、祖父或祖母的姓名,则可以被考虑,但必须提供家庭关系证明。如果公司名来自现有集团公司的个人名字,则必须获得该集团公司的同意书;
  • 说明所创建的单词的含义;
  • 公司名称不能与一些跨国公司名类似以免引起误导,例如PNB、ICI、IBM等,与跨国公司名字首个字母相同的缩略词;

(请参阅“选择您的马来西亚公司名字”以获取更多资讯)

  • 所拟议的公司名与市面上现有的公司名相似,可能会引起公众的混淆(除非获得同意书)。
  • 所拟议的公司名与现有的公司前名相似,可能会对公众造成混淆。
  • 是1965年公司法令或任何其他相关法令所禁止采用的公司名。
  • 所拟议的公司名不适合用作公司名,例如一家公司取名为Ekor Ayam Sdn Bhd,就很不恰当。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可以随机进行尽职调查,这可能会延迟公司名的审批流程。 此外,商业活动可能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控制和监管,因此需要事先获得批准。

因此,如果你有设立公司的期限,建议您尽早保留所要的公司名。请即刻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3ecpa.com.my

公司可以在12个月后用回旧的公司名,但公司不能使用其他公司的旧名来成立新公司。

如果申请人拥有一家企业,并希望使用该企业名字来成立公司,但是在公司法令下,该公司名不会自动获得批准。申请仍要看公司法令的条规而定。

如果只需要更换一个发起人,则无需重新提交13A表格。申请人可以继续成立公司。

如果所有发起人的名字都要更改,申请人则需要提交新的表格13A以及缴付费用,并说明重新申请的原因。

申请人必须附上控股公司的同意书才能成立子公司。而公司名能否被批准,仍然取决于是否与市场上现有的公司名相似。

交上13A表格后SSM仍会查问,通常是由于同意书不完整以及/或不符合规定。

可以,通过重新填写13A表格、交上费用,以及有前申请人的同意书,则可以将所批准的公司名转移给另一方。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

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通常简称为备忘录,是治理公司内部与外部的文件。

组织章程大纲应阐述以下内容:

  • 公司名称
  •  其注册办事处的位置
  •  目的条款
  •  公司的权力
  •  公司成员的有限责任
  • 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的授权资本额度。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通常被称为公司章程,详细说明管理公司事务内部管理的规则和条例,以及发行和转让股份等业务的条款,还有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委任董事、退休、辞职、权力和职责、账目、使用印章等条款。

每个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都必须说明公司成立的目的。目的条款(object clause)就是设定公司成立的目的,即界定了公司可以进行的活动,以及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力(简而言之,它指的是公司的业务性质)。

自2000年5月12日起,公司仅能设下最多三个目的条款。一般来说,3E会计会将公司所拟议的主要活动,作为第一个目的条款,而第二个将是股权投资,第三个是与公司章程所述的主要业务相关的业务,或其他辅助性质的业务。

马来西亚标准行业分类(MSIC)/行业代码,用以收集、汇编和发布统计。行业代码旨在为有生产力的经济活动做出标准分类,主要目的是把经济获得分门别类并根据各类活动收集和提供统计数据。

通常我们会建议客户只选择与公司最相关的一(1)个MSIC行业代码,因为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仅允许每个/业务活动使用一个MSIC行业代码,再者,每个MSIC行业代码有可能构成不同的业务活动,导致在会计、税务或消费税上需要做单独的报告。

你可以从在线MSIC搜索。

其他

SSM是马来文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的缩写,意思就是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英文缩写是CCM。SSM是政府机构,让公司和企业注册,并向公众提供公司和商业资讯。

在企业开始合法运营之前,某些企业必须遵守条规先拿营业执照,也许是一般的执照、特定行业/领域的执照,或特定业务活动的执照。法定所要求的营业执照由各个政府机构、法定机构和地方当局管理。营业执照包括注册、批准、准证和许可。合规要求会因不同行业、业务活动和地点而各异。

营业执照一般可分为3类,即:

(1)一般执照

(2)特定行业/领域的执照;以及

(3)特定业务活动的执照

 

(了解更多详情, 请参考马来西亚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印章只能在董事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委员会授权使用,并且每次在文书盖印章的同时应有董事签名,并有秘书或第二董事连署(加签)。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4条文,“书/册”的定义包括任何登记或其他资料记录以及任何账目或会计记录,无论是编制、记录或存储,并包括任何文件。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59(1)条文,法定/登记册应保存在所注册办事处/登记的办公室,或董事所批准的任何其他地方。不过,通常法定/登记册和印章是被保存在公司所登记的办公室(公司秘书办公室)。

公司编号是: –

  1. 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成立被分配的注册号码;
  2. 外国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CM)注册成立被分配的注册号码;以及
  • 就拟议的公司而言,这是向SSM申请拟议名字被批准时的参考编号。

成立公司后,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21(1)条文,公司编号和公司名必须显示在公司印章和所有商业信函、账目报表、发票、官方通知、刊物、汇票、支票或由公司或代表公司签字的信贷证上。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19(1)条文的规定,公司应自开始营业之日起,或自其注册成立之日起的第十四天(以较早者为准)就在马来西亚设立注册办公室,以便所有通讯和通知,均可在该办事处进行,并且该地址要对外公开。一般而言,大多数公司(私人有限公司)都使用其公司秘书办公室作为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是在马来西亚任何地方进行商业活动的地方,营业地址可以是在家中、商店、工厂,甚至可以不需要有营业地址,向SSM注册公司时也无需注明。

如果您聘用3E会计的公司服务秘书服务,您能使用3E的办公场所作为贵公司的注册地址,这是免费的。但请注意,注册地址/登记办公室仅用于履行公司法令的条规。值得一提的是,3E会计也有提供具经济效益且可靠的虚拟办公室方案

每家公司都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审计师,被指定为一家公司审计师的人必须是1965年公司法令下“经批准的公司审计师”,并且不得与该公司有密切联系。审计师的主要任务是审查财务报表和记录,并报告他是否认为该公司在报告所述期间适当反映了企业的活动以及资产和负债。

公司董事在公司成立后,在公司第一次常年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任何时候都有义务在该股东大会上公开账目,任命一个或多个人为审计师或审计师该公司的。如果董事未能在首次常年股东大会之前委任审计师,则可在股东大会上委任。被指定的审计师将任职至第一次常年股东大会总结。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4条文,财政年定义是公司损益账目的期长,在常年大会前准备好,不管是一年期长还是其他时段。简而言之,财政年是公司的会计期。

由于1965年公司法令未指明财政年度开始或结束的日期,因此财政年日期(包括其任何变更)完全由公司自行决定。
然而,公司必须在注册成立后18个月内举行第一次常年股东大会(AGM)(1965年公司法令第143(1)条文)。这意味着第一个会计期间不应超过18个月。

大多数公司以年末(12月31日)或季末(3月31日、6月30日或9月30日)作为其会计年结束日期。
请参阅3E会计文章“如何确定贵公司的财政年结束日”。

 

 

豁免私人公司和非豁免私人公司都是私人有限公司,但有以下例外情况:

性质 豁免私人公司 非豁免私人公司
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 或 公司
成员 只是个人拥有。

不能超过20个成员。

不能有合作股东。

任何人,可以是个人拥有或由公司拥有,最多50个成员。
是否可以选择不向公司委员会(CCM)申报经审计账目 可以,前提是公司具有偿付能力。 但仍需准备审计账目,并在常年股东大会上提交。

公司需要向CCM提交年度申报(annual return)、豁免私人公司的证明和审计师的报表。

不可以,必须提交经审核的账目和年度报告。
贷款给董事 允许贷款但仅限于以下目的:

1.因公而产生的费用才能支付,或让董事能够在公司内妥善履行职责才能支付贷款;

2.如果董事是在公司全职工作,则可以贷款购买房屋(自住)

3.董事在公司有全职,而提供给他的贷款是属于公司所批的公司员工贷款计划

不允许
贷款给与董事有关的人

注:与董事有关的人士,包括配偶、子女、领养子女或继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的配偶、兄弟姊妹的配偶及与该董事有关的法人团体

 

仅允许在公司有全职工作的董事有关的人员,贷款用来购买房屋所产生或将要支付的费用,或者贷款是属于公司所批的贷款计划。

 

按照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所批准发放给员工的贷款计划。

注:如果公司的活动受任何与银行、金融或保险有关的法律管制或受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监管,日常业务是进行贷款或金钱或与其他人提供的贷款有关的担保公司,那么这项条款就不适用。

不允许

 

注:如果公司的活动受任何与银行、金融或保险有关的法律管制或受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监管,日常业务是进行贷款或金钱或与其他人提供的贷款有关的担保公司,那么这项条款就不适用。

开设银行户头

每家银行都有不同的开设户头要求,有些银行甚至可能会在处理开户申请之前要求您必须有实体办公室。

建议您向银行了解清楚开设户头的条件和程序。我们将协助您准备开始银行户头,请提供以下资料给我们: –
i. 银行的名称、分行和地址

ii. 户头的类型 – 例如经常账户、网上银行、外汇户头等

iii. 银行提供的开户样本/格式

iv. 银行要求的法定表格类型和副本数量(例如表格24、表格49、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等)

v. 授权签字人详细信息(身份证上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职称(如果不是公司董事))

vi. 运作方式(单独或联合户头等)

一旦公司成功注册成立(由SSM发出表格9),您就可以着手申请银行开户以及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例如银行开户的方案、授权人身份证 /护照的核实副本、法定表格 – 公司章程、表格9、表格24、表格49等。

为了加快银行开户,有些银行接受预先提交申请表格和授权签字人验证。详情请咨询银行人员。

一般而言,马来西亚的银行要求所有董事/授权签署人在开设银行账户时亲临马来西亚的银行以签署正式文件。

但是,有些银行接受客户在其海外分行亲自签署开户文件或由公证人见证签署文件。此外,银行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您提供额外的文件。

预先提醒您,马来西亚所有银行都必须遵守严格法律条规,因此银行方面在为一家公司开设新户头之前,都会对其潜在客户进行全面、一系列的检查和调查。这不仅是为了防范潜在的违约风险,而且也是监管合规以及严厉反洗钱政策的一部分。因此那些进行非正当交易公司将难以获得通过。

我们强烈建议客户亲身马来西亚开设银行户头以避免任何延误。在银行户头获得批准之前,银行会保留要求实益拥有人亲自到场的权利。

常年股东大会和年度报告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43(1)条文,公司常年股东大会是在每个日历年举行一次的正式会议。第一次的常年周年大会必须在公司成立后的十八(18)个月内举行,此后不得超过十五 (15)个月,即主持上一次AGM后的15个月内。但是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69(1)条文也有指,公司应在每个财政年结束后的六(6)个月内召开常年股东大会。

总之,公司的股东大会应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43(1)和169(1)条文的规定,以较早的日子为准。

听起来很复杂? 不用担心,身为您的公司秘书,3E会计将为您处理此事。我们将发送电子邮件,以提醒您关键截止日期,并告知您所需的操作。请确定贵公司的财政年结束日期请确定贵公司的财政年结束日期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及时地提醒您。

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第165条文,所有公司都必须每年提交年度报告给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年度报表必须在常年股东大会(AGM)当日,或股东大会后14日内做好。年度报告要附有证书、会员名单 –必须由董事或公司经理或秘书签署,并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一(1)个月内,加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起呈交给SSM。

不用担心,身为您的公司秘书,3E会计将为您处理此事。

  1. 公司注册办事处的地址。
  2. 如果成员登记簿保存在注册办事处以外的地方,那么报告要说明该地址。
  3. 总结区分现金发行股票和全部或部分非现金支付的股票。
  4. 公司必须向注册局登记的所有债务费用总额详情。
  5. 除第166条文所适用的公司,在报告日期或在注册局就任何公司的情况下授权的其他日期外:
    (a) 在该期间内该公司成员所有人的全名及地址;
    (b) 述明每名成员在名单日期所持有的股份数目;以及
    (c) 如果名字没有按字母顺序排列,则要附上能使名单中任何人的名字易于被找到的索引。
  6. 如果公司已将其任何股份转换为股票,并通知了注册局,则该报告清单必须提供股票数量或数额详情而非股权数额。
  7. 如果公司有分行登记册: –
    (a) 第5及第6段提述所需的详情,须视为不包括分行登记册内的任何该等详情,只要在该日期前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没有收到载有该等详情的条目的副本有关名单;以及
    (b) 如年度申报表或成员名单的日期为在分行登记册内作出任何记项的日期与在公司注册办事处收到该等记项的副本的日期,则该等条目所载的详情在与年度报税表相关的范围内,应考虑到该报表中包含的有关公司会员名册的详情,在下一次或随后的年度报告中列入。
  8. 所有关于报告之日的人员的详细资料均为或被视为公司董事,而且该日期的任何人均为本法所规定的公司经理或秘书,包含在董事经理和秘书的登记册中。
  9. 公司审计员的姓名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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