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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0月10日提呈的马来西亚2026年财政预算案亮点
2025年10月10日,马来西亚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 (Dato’ Seri Anwar bin Ibrahim) 提呈了2025年财政预算案。以下为马来西亚 2026 年预算案的税务措施摘要。

个人税务
- 对有限责任合伙(LLP)利润分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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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对居民及非居民个人合伙人每年超过 RM100,000 的有限责任合伙(LLP)利润分配的应课税所得征收 2% 的税。这旨在使 LLP 合伙人的所得税待遇与公司个人股东的股息税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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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自 2026 课税年度(YA 2026)起。
 
- 扩大医疗费用税务减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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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现有的最高 RM10,000 的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本人、配偶及子女)将扩大至涵盖由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注册及批准的所有疫苗。针对 18 岁及以下学习障碍儿童的评估、诊断、早期干预及康复费用减免将从 RM6,000 提高至 RM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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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自 YA 2026 起。
 
- 旅游景点及文化节目入场费税务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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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将提供最高 RM1,000 的税务减免,用于参观旅游景点(如博物馆、主题公园及动物园)及文化/艺术活动的入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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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自 YA 2026 起。
 
- 扩大环境可持续及家庭安全税务减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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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现有的最高 RM2,500 的减免(适用于电动车充电设施及厨余堆肥机)将扩大至涵盖家用厨余粉碎机及家用闭路电视(CCTV)。此减免可在两个课税年度内申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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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 YA 2026 和 YA 2027。
 
- 扩大托儿中心费用税务减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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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现有的 RM3,000 托儿费用税务减免将扩大至涵盖注册的日托中心及 12 岁以下儿童的课后托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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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自 YA 2026 起。
 
- 扩大人寿保险税务减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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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现有的最高 RM3,000 人寿保险保费或伊斯兰保险(takaful)缴款减免(适用于本人、配偶及丈夫)将扩大至包括子女。资格条件将根据子女年龄及学生身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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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自 YA 2026 起。
 
- 对国家博物馆捐款的税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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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个人可就向“马来西亚博物馆局信托账户(Akaun Amanah Jabatan Muzium Malaysia)”的现金捐款申报税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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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有待公布。
 
公司税
- 重新检讨境外所得(FSI)税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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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针对居民公司及有限责任合伙(LLP)的境外所得(股息及资本资产处置收益)税务豁免建议延长四年,从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同时,范围将扩大至包括合作社及信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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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 重新检讨在马股上市费用的所得税扣除
- 提案:最高 RM1.5 百万的上市费用税务扣除将再延长五年,从 YA 2026 至 YA 2030。范围亦将扩大至能源及公用事业领域的微型、小型及中型企业(MS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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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自 YA 2026 至 YA 2030。
 
- 延长社会企业所得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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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认证社会企业申请所得税豁免的期限延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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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申请。
 
- 引入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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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马来西亚将于 2026 年引入碳税,首阶段涵盖钢铁及能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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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有待公布。
 
- 商业建筑装修及改建税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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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针对将商业建筑翻新或改建为住宅用途的合格费用,将提供 10% 的特别税务扣除,最高上限为 RM1,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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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有待公布。
 
间接税
- 提高烟草和酒类产品的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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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香烟的消费税将每支提高2仙,雪茄、卷烟及小雪茄的税率将每公斤增加40令吉。加热型烟草产品的税率将按烟草含量每公斤提高20令吉。酒类饮品的消费税税率将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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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日。
 
- 延长尼古丁替代疗法(NRT)产品的进口税及销售税豁免
- 建议:尼古丁口香糖和贴片的进口税与销售税豁免将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豁免范围也扩大至包括尼古丁喷雾和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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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的申请。
 
- 限制兰卡威和纳闽的车辆税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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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兰卡威和纳闽的车辆税务豁免将仅限于价值不超过300,000令吉的车辆。此措施旨在防止车主滥用每年90天离开免税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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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2026年1月1日。
 
印花税
- 检讨雇佣合约印花税豁免的工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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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雇佣合约印花税豁免的工资门槛将从每月300令吉提高至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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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起签署的雇佣合约。
 
- 延长首购住宅印花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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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对价格高达500,000令吉的首购住宅之转让文件及贷款协议的全额印花税豁免将延长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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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签署的买卖协议。
 
- 检讨非公民持有房产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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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非公民个人(不包括马来西亚永久居民)及外国公司在转让住宅物业时的固定印花税率将从4%提高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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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起签署的住宅房产转让文件。
 
- 延长“Perlindungan Tenang”保险产品的印花税豁免
- 建议:对所有“Perlindungan Tenang”产品的100%印花税豁免建议延长3年。此措施旨在鼓励更多中低收入人士购买可负担的保险和伊斯兰保险(takaful)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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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签发的“Perlindungan Tenang”保单和证书。
 
- 延长低额保险或伊斯兰保险(takaful)保单的印花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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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建议将此类保单的100%印花税豁免延长3年,以鼓励更多个人和中小微企业(MSME)购买基本保险或伊斯兰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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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签发的保险及伊斯兰保险证书。
 
- 豁免结构性认股权证买方交易合约票据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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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为促进马来西亚资本市场的增长与竞争力,建议对结构性认股权证买方交易相关的合约票据给予印花税豁免。该豁免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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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执行的交易。
 
- 延长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Bursa Malaysia)上市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合约票据印花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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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为进一步提升马来西亚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并鼓励另类投资,拟将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交易的合同票据印花税豁免延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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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的交易。
 
税务优惠
- 人工智能(AI)培训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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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中小微企业(MSME)每两年可就经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理事会(NAICI)认可的AI培训支出,享有额外50%的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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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予TalentCorp的申请。
 
- 举办国际活动的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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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活动主办方可就举办国际奖励旅游、会议及贸易展览所得的法定收入享有100%的所得税豁免,前提是带入的外国参与者人数分别不少于1,500人、2,000人及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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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及2027课税年度。
 
- 粮食安全项目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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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现有的食品生产项目税务优惠将重新命名为“粮食安全项目税务优惠”。新项目可享有为期10年的法定收入100%所得税豁免,扩展项目则可享有5年的100%豁免,豁免仅限于本地市场销售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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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的申请。
 
- 可持续与责任投资(SRI)伊斯兰债券及债券补助计划所得税豁免
- 目前,绿色SRI伊斯兰债券发行人可向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申请补助,以资助外部评审费用。补助覆盖费用的90%,最高为30万令吉。该补助所得税豁免自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生效。该计划现已更名为“SRI伊斯兰债券及债券补助计划”,并涵盖符合东盟绿色、社会及可持续债券标准的金融工具。
- 建议:拟审查现有所得税豁免并加强补助计划,主要修订包括:
- 外部评审费用补助比例从90%提高至100%,最高金额维持30万令吉;
- 合资格金融工具范围扩展至符合东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的伊斯兰债券及债券;
- 所得税豁免延长三年。
-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予证券委员会的申请。
 
- 廉洁与反贪腐项目/活动捐款的所得税扣除
- 现行规定:自2021年起,拥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可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34(6)(h)条,就与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合作举办的廉洁及反贪腐项目支出申请税务扣除,前提是该项目不涉及政治、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非公司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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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配合《2024-2028年国家反贪腐策略》(NACS),建议将由公民社会组织(CSO)主办的反贪教育项目列为国家利益项目(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44(11C)条)。对此类获批项目的现金捐款可享有所得税扣除,最高限额为总收入的10%。
- 生效日期:适用于财政部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接获的申请。
 
- 公立大学教学医院捐赠基金的税务处理
- 现行规定: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44(11D)条,公立大学设立的捐赠基金可享有税务扣除,包括1971年《大学与大学学院法令》下的公立大学及玛拉工艺大学(UiTM)。捐赠者可享有不超过总收入10%的扣除,所收捐款豁免所得税。基金必须依其宗旨运作,且仅能动用所产生的收益或回报。
- 建议:为确保公立大学教学医院的财政可持续性,拟允许其设立与公立大学相同税务待遇的捐赠基金。向这些基金的现金捐款可获税务扣除,前提是基金由教学医院依照规定指南独立管理。
- 生效日期:自2026课税年度起。
 
- 厂房、机械及资讯与通信科技设备资本支出加速资本折旧(ACA)
- 建议:为促进国内投资及加速数码技术采用,拟允许企业就厂房、重型及一般机械(向本地制造商采购)、资讯与通信科技(ICT)设备及电脑软件支出,申请两年内全额折旧的加速资本折旧(ACA)。此优惠亦涵盖定制软件开发的咨询、授权及附带费用。
-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合资格资本支出。
 
- 农业领域自动化税务优惠
- 现行规定:畜牧业活动可享有100%加速资本折旧(ACA)及100%所得税豁免,涵盖密闭式鸡舍系统的合资格资本支出。此优惠适用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农业与粮食安全部(KPKM)提交的申请。
- 建议:为确保密闭式鸡舍饲养系统税务优惠的延续,拟扩展农业自动化税务优惠范围,以涵盖此类活动。
-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向KPKM提交的申请。
 
- 延长研发成果商业化税务优惠
- 现行规定:投资于子公司以商业化非资源型研发成果的公司可享税务扣除。该优惠于2021年财政预算案重新推出,并延伸至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为期五年,自2020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建议:为提升国家竞争力及生产力,拟将该税务扣除优惠延长五年。
-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予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的申请。
 
- 旅游营运商税务优惠
- 现行规定:旅游配套公司可就国内及入境旅游配套的法定收入享有100%所得税豁免,须符合最低游客人数要求。该优惠有效期至2022课税年度。
- 建议:为配合“2026马来西亚旅游年”,拟推出新的税务优惠。旅游营运商可就入境旅游配套的新增收入享有100%所得税豁免,前提是每年最少吸引1,000名外国游客。
-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及2027课税年度。
 
- 旅游项目装修与翻新费用的税务扣除
- 现行规定:一般情况下,装修与翻新费用不可扣税。
- 建议:为鼓励旅游项目业者配合“2026马来西亚旅游年”提升场所品质,拟允许注册于旅游、艺术及文化部(MOTAC)的旅游项目营运商,就最高50万令吉的合资格装修及翻新支出申请税务扣除。
-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合资格支出。
 
- 举办艺术、文化、体育与休闲活动税务优惠
- 现行规定:经批准的艺术、文化及体育活动主办方可享有50%法定收入所得税豁免,优惠有效至2025课税年度。
- 建议:拟将该税务优惠延长两年,并扩大范围至旅游部批准的旅游活动(不包括演唱会)及青年与体育部(KBS)批准的国际体育与休闲赛事。活动场地范围将扩展至经旅游部批准的马来西亚任何地点。
-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及2027课税年度。
 
- 创投税务优惠检讨
- 现行规定:创投公司(VCC)自获证券委员会(SC)首次认证起五年内,其法定收入享有所得税豁免,须符合特定条件。
- 建议:拟修订并强化创投税务优惠。创投公司所有收入(储蓄或存款利息除外)将征收5%特別税率,期限为10年或基金存续期;创投管理公司(VCMC)收入征收10%特別税率;创投公司第一层级个人股东的股息收入豁免所得税。
- 生效日期:自2025课税年度起。
 
- 奖学金税务优惠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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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规定:企业为攻读技术与职业培训及高等教育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可享双倍扣除,前提是学生为马来西亚公民、无收入来源且其父母月收入不超过10,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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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拟延长奖学金税务优惠五年,并将家庭月收入上限提高至15,000令吉,同时扩大双倍扣除范围至合资格专业认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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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至2030课税年度。
 
- 护理员培训税务优惠
- 现行规定:企业为非雇员的残障人士(OKU)提供培训资助,可享双倍扣除。
- 建议:为满足优质护理服务需求,拟扩大双倍扣除范围,涵盖资助护理员参与由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KPWKM)认可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受资助的护理员不得为公司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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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及2027课税年度。
 
- 聘用弱势群体税务优惠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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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规定:雇主聘用前科人士、前毒瘾者、假释者及受监管人士,可享额外税务扣除。该优惠亦扩展至涵盖亨利格尼学校及各类复康与照护中心现任与前任住户的雇佣成本,有效期至2025课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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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延长雇用弱势群体的税收优惠措施五年,并扩大适用范围,纳入雇用获得假释的囚犯,以及根据《1983年药物及物质依赖者与滥用者(治疗与康复)法》接受治疗和康复的药物/物质依赖者及滥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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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从2026评估年度至2030评估年度。
 
- 延长雇用乐龄人士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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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措施:雇主雇用60岁及以上的乐龄人士,可享有额外税务扣除,惟须符合特定条件,例如全职雇佣及月薪不超过4,000令吉。此优惠有效期至2025评估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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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为协助乐龄人士保持活跃并实现财务独立,建议延长雇用乐龄人士的额外税务扣除优惠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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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从2026评估年度至2030评估年度。
 
- 重型车辆安装速度限制装置(SLD)购置成本的加速资本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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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措施:政府已强制要求重型商用车辆安装速度限制装置(SLD)以提升道路安全。目前,购买此装置可享有标准资本免税额(20%初始免税额,10%年度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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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为支持这些装置的安装,建议实施加速资本免税额(ACA),允许在一年内全额申报(20%初始免税额及80%年度免税额),每台装置最高可申报4,000令吉。此优惠仅限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制造、且尚未安装此装置的重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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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安装SLD的车辆。
 

